一、招生专业、人数及省份
山东、河南、湖南、山西、安徽、甘肃、四川、福建、贵州、广西十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。各省具体招生人数如下:
二、录取规则
1.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,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;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。
2.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。文化课成绩要求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书法类本科控制分数线。
3.对于进档考生,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%。计算公式为:
考生综合成绩=(文化课成绩/文化课满分)×100 ×50% + (专业课成绩/专业课满分)×100 ×50%。
4.若各省级招办(考试院)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,按其投档规则执行。
5.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总分相同,则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三、新生复查
新生入学后,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。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,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四、组织机构及监督
1.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、组织、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,对招录过程安全负总责。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。
2.书法学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,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。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,一经发现,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,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,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、学位证。学校纪委电话:0371-67781935
五、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,以新规定为准
六、如收费标准调整,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
七、联系方式
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:0371-67781182
咨询电话:0371-67767983
郑州大学招生网:http://ao.zzu.edu.cn/
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: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
邮编:45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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